泗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撤销徐向东执行悬赏的公

本院在执行()苏民初号民事判决案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于年9月6日发布了对被执行人徐向东的执行悬赏公告,后因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已经达成和解,现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徐向东的执行悬赏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泗阳县人民法院

年9月7日

编辑

徐子涵

校对

薛宇

审核

胡彦壮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gx/6943.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