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138亿沭阳交通有大发展

在建徐宿淮盐铁路,今年12月15日建成通车,该项目开启了宿迁高速铁路时代,将大大缩短宿迁与国家主要城市的时空距离。2、积极推进合宿新铁路前期工作,力争年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使宿迁成为高铁十字交叉口的重要节点城市。合宿新铁路(新沂至宿迁段)与徐宿淮盐铁路(宿迁至淮安段)共同构成京沪通道的一部分。3、新沂-沭阳-淮安铁路、新长铁路及宿淮铁路扩能改造也已列入我省铁路网规划,新淮铁路的建设将实现沭阳县的高铁梦。4、加快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境内铁路货运通道,提升区域铁路货运能力。此外,我市还规划了南京-宿迁城际铁路、连云港-宿迁-蚌埠铁路(这两个项目已列入《江苏省轨道交通“十二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实现淮海经济区核心城市与长江经济带的快速对接。推进内河集装箱码头建设,将运河宿迁港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重要的内河集装箱集散中心,促进水运集装箱发展。同时,利用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和宿连航道的规划建设,发展依托京杭大运河和长江航道的江河联运、依托宿连航道的河海联运以及依托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的铁水联运,完善集疏运体系,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根据《宿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间稿)》,轨道交通系统制式主要在轻轨、跨座式单轨中选择,规划近期建设1号线一期(三台山公园至宿迁站),2号线(宿迁东站至光电产业园);远期建设1号线二期(宿迁站至江苏财茂城),3号线一期(耿车客运站至江苏财贸城);远景建设1号线三期(江苏财贸城至田头),4号线(汽车东站至宿迁中学),R1沭阳市域线,R2泗阳市域线。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沭阳县快速路二期(城郊快速通道)工程(东北区域部分)已经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沭发基[]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沭阳县快速路二期(城郊快速通道)工程(东北区域部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在建徐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沭阳县境内,东北城郊片。

1.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的沭阳县快速路二期(城郊快速通道)工程(东北区域部分),威海路段(水文站-K0+.~台州路K3+.)全长3.km,义乌路段(萧山路K7+.~迎宾大道K11+.)全长3.km,长兴路段(迎宾大道K11+.~温州路K14+.)全长3.km,含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工程、交通工程和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3工期: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年5月31日,计划竣工时间为年5月30日。(具体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结算审计,审计结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结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行)。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沭阳县快速路二期(城郊快速通道)工程(东北区域部分)

1.7本标段预算价为.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是□否;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投标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含)(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须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4.5.1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万元的设计速度不低于60km/h的城市连续通行道路(采用主辅断面,主线采用上跨或下穿等形式连续通行不停车,全线不设置信号灯控制形式;辅路连接其他市政道路,辅路交叉口采用右进右出或信号灯控制形式);

4.5.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缺一不可)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须三项齐全。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须在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备案(须附网页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中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有建设单位的名称、施工单位的名称、工程名称前后不一致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原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3)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查询截图须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入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链接或链接的证明材料中缺项漏项的或模糊不清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5.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变更证明材料(住建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单位出具),否则不予认可;

4.5.4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无法反映出设计速度不低于60km/h的城市连续通行道路,须提供竣工图纸或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5.5以上业绩不作为评分项中的业绩加分。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4.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1.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其他条件:

4.9.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9.2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04月20日09:00至年04月25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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