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至20日,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宿迁法院系统有3个部门、4名个人分别获评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宿迁法院系统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为工作着力点,以优质高效的破产审判盘活存量资产,稳妥推进涉众多债权人破产案件的办理,健全破产审判及配套制度,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淘汰落后产能,盘活优质资源,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产审判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为深入报道宿迁法院推进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举措,近日,宿迁日报特别策划系列专题报道,详细介绍今年以来宿迁法院在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上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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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为基激发发展“源”动力——宿迁法院系统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纪实(上)
这是一本多页的“书”——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编印的《破产审判指导性文件汇编》。
从目录看,管着破产法官和破产管理人的文件至少有15个。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制度优势是引领飞速发展的根本动力。破产审判工作要发展,还得从规章制度起步。
“这两年,我院制定出台的关于破产审判工作的规章制度太多了,大大小小加起来有几十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赵振亚笑道。
专业审判,队伍建设有制度
破产审判工作专业性强,首先必须有一支专业的审判队伍。
年年初,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文件,要求市县两级法院克服人案矛盾较为突出的困难,确定6名法官专门从事破产审判工作,确保破产审判专业化、精细化,同时配备6名法官助理从事破产审判辅助工作,确保全市破产审判队伍成梯次、有后备。
有专门法官了,“打前站”的破产案件管理人也得是“正规军”。今年4月24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办法》经该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外,全市两级法院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应当从本市管理人名册中选任。对于重大复杂破产案件,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编入全国各地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竞争。
“按照规定,法院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结合案件的特点,综合考量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水准、经验、机构规模、初步报价等因素,从参与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中择优选定备选管理人,备选管理人不得少于三家,并应经评审委员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治国说。
专业的队伍,为全市的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提供了专业的人才支撑。
繁简分流,提升质效有制度
破产企业普遍存在“债务多、财产少、矛盾大”的特点,因此破产案件审判常常难点多、质效低。宿迁法院系统从制度入手层层提质效。
年1月8日,为解决管理人在办理无产可破案件时的报酬及其他必需费用支出的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宿迁市市区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暂行)》,市财政和宿豫区、宿城区采取年度差额补齐的方式,定期向已有基金中注入财政资金。泗阳、泗洪、沭阳三县人民法院也相继与当地财政部门联合制定破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财政拨款和管理人互助的双重资金保障。
年3月6日,为进一步加强对“执转破”案件流转和审理的监督指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快“执转破”案件流转工作的意见》,规定全市两级法院立案庭在收到“执转破”案件材料后当日登记立案,并在次日移送本院破产审判部门审查,破产审判部门应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年4月2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建立“诉破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实现立、审、执程序和破产程序的全面衔接。
年7月9日,为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挽救危困企业的功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预重整案件的规定(试行)》,实现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效衔接,最大限度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
“现在全市法院系统已经形成了涵盖立案审查、财产接管和处置、快速审理、节点管控、‘执破衔接’等破产案件办理全流程的制度体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赵振亚说,这两年,他接的案子都有10多件,结案率接近90%。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系统共受理破产案件件、审结件,收案、结案数量均位列全省第3名。
考核单列,争先创优有制度
今年4月16日,在已有的法院系统绩效考核办法的基础上,为切实加强对破产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破产审判人员的工作绩效,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建立破产案件单独绩效考核机制的通知》,对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的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实行单独绩效考核。
随后,《全市基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出台,明确规定,各基层法院年度收结案数均不得少于40件,其中受理的“执转破”案件数不得少于20件。
“同时,我们将营商环境考核纳入基层法院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增加企业破产环境指数评价,着力调动破产审判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指标持续趋稳向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韩学艳说。
既然是绩效考核,自然不能“你好我好大家好”。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套建立审判管理末位警示制度,出台《全市法院“审判管理严管法院”评价办法》,实行一季度一考评,对排名末位的法院予以黄牌警示,倒逼审判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已有两家基层法院被黄牌警示。
“说实话,第一次拿到黄牌直冒冷汗。这么多年,我们法院不说样样拔尖,但从没这么丢脸过。”一家基层法院院长说,“出出汗”的效果不错,三个月后,排名从倒数跃入前列。
一项项规章制度,推动着全市法院系统破产审判工作大步向前!
队伍为梁干出“全省第三”——宿迁法院系统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纪实(中)
数据显示:近三年,全市法院系统通过破产审判推动家企业顺利退出市场,采用重整、和解方式审理各类破产案件10余件,促成一批企业重生,为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年,宿迁两级法院受理和审结的破产案件数量均位列全省第三。今年院里下了命令——保三争一。”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赵振亚说。
事在人为。出色的破产审判工作业绩背后,必然有一支出色的审判队伍。
专业化+多元化
建起一流的审判队伍
人才是支撑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破产审判团队,是重中之重。
破产案件审理,既要有较强的专业法律素养,又要对进入破产程序企业所涉及的专业知识等有一定的理解和认知。为确保破产审判专业化、精细化,克服人案矛盾在全省最为突出的困难,去年年初,全市两级法院开始将破产案件的审判权相对集中,从商事审判队伍中抽调6名员额法官和6名法官助理专门从事破产审判工作,实现了破产审判队伍专业化。
仅靠专业化的法官队伍显然不够,“借力”势在必行。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推动成立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目前协会已有55家会员单位,主体是全市各知名律师事务所。”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吴体实说。
破产管理人受法院指定后,以独立的身份,在债权人委员会和法院的双重监督下,负责接管破产企业财产、清算债权债务、对企业资产进行拍卖、清偿债务等。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完成对破产管理人的分级考核,公开发布考核结果,倒逼破产管理人技能提升和理念创新,不断推动队伍建设专业化。
队伍不仅需要专业化,有时候也得“多元化”。年12月2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与相关企业达成合作协议,运行“互联网+破产管理人”遴选系统,借助“互联网+”拓宽破产财产招商处置渠道,并积极开展重整投资人招募、大数据询价等破产财产处置附加功能的研发和运行,提升破产回收率。
可以说,通过专业化+多元化,我市建起了一支一流的破产审判队伍。
法律责任+社会责任
全力担起审判职能
年12月,随着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拖了近10年的“国泰广场”破产案程序终结,债务清偿率达到93%,政府和广大债权人都表示满意。
这起案件,就是赵振亚审理的。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从事破产审判工作的法官,他在这一领域有着10余年的办案经验。
“不仅考验办案能力,更考验我们的危机处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赵振亚深有感触地说。
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有效去除过剩产能,这是赵振亚他们的职责。但是,破产审判不单纯是终结一家企业的存续,“破中有产”才是破产审判的目标追求和现代破产制度的内在价值。
“我认为,破产审判是给企业治病。对具有市场潜力、运行活力的企业,我们尽量挽救,通过和解、重整,让企业存续,实现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的最大化。”赵振亚说。
近年来,宿迁法院系统成功处置了一大批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
宿迁市杰盛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翰林国际花园居民小区曾因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停工成为“烂尾楼”。年,该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宿城区人民法院采取存续式重整模式,不仅实现了提前6个月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及补充计划,所有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从3.8%提高到%,而且分配完毕后公司资产还有盈余。
泗洪县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不抵债,导致其开发建设的澜庭湾房地产项目陷入困境。经审查,债权人超过人,债权数额达14.亿元,直接涉及户消费型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信访和维稳压力巨大。泗洪县人民法院进行实践创新,建立了由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实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一体化处理模式,最终促成重整计划草案高票通过并顺利执行,较好地维护了债权人、债务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
“一个是参与政府组织的危困企业会办会,从司法专业角度为困境企业救治和处置提供法律建议;另一个就是审理破产企业案件。”赵振亚说,自己的日常工作内容基本上就这两项。简单讲,就是法律责任、社会责任“一肩挑”。
法律人+市场人
干出一流的业绩
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涉及企业职工0多名、债权人多名,确认的债权数额超过60亿元,法律关系复杂,矛盾尖锐,维稳压力大。
“该案进入破产程序前,两级法院初步确定了整体办案思路。在办理过程中,破产管理人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法院的支持,借力‘府院联动’机制协调多部门共同参与,妥善处理各种难题,化解各种纠纷。”宿豫区人民法院院长冯莉介绍说。
通过破产清算,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退出市场,企业资产拍卖成交后,为地方财政贡献税收1.7亿元。新的投资人进驻后,在宿迁投资50亿元,并返聘原企业职工余名;正常经营后,预计每年可为当地政府纳税约2亿元。
这,是宿迁法院系统先期介入、“府院联动”处置重点危困企业的一个典型。
宿迁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市一家“老牌”建筑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后因经营管理不善面临破产。宿城区人民法院采取“资债分离”的重整模式,通过面向全国引进战略投资人收购全部股权,保留了宿迁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资质和商号;以谈判和解代替诉讼的方式对外追收债权,节省了大量时间成本和诉讼费用,为债权分配创造有利条件。
这,是宿迁法院系统反向出售式重整建设企业的一个典型。
还有——
沭阳县人民法院协调解决沭阳县轻工机械厂等5家企业的资产处置难题,并将“‘府院联动’处置‘僵尸企业’”课题列入创新项目,形成多部门支持配合的《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报告》。
泗阳县人民法院利用政府融资平台,通过收购、二次挂牌、租让结合等市场化手段盘活资产,形成政府兜底收购。
……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系统办结破产案件70件,其中5年以上破产案件9件,“攻坚提升破产审判助推全市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的经验做法被市委《工作简报》全文刊发,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
今年6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专题调研宿迁破产审判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宿迁法院系统破产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这群人,干出了一流的业绩。
联动为柱凝聚发展最强合力——宿迁法院系统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纪实(下)
“我市‘府院联动’机制建立以来,各成员单位同向发力,通力合作,极大地推动了‘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完善了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增光添彩。”在10月15日召开的全市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第二次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史志军如是说。
去年8月15日,我市《关于构建协调联动机制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的通知》出台,在全省率先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
如今,“府院联动”机制已成为宿迁高质量推进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的关键一招。
“联”出新力度
“府院联动”,重点是“联”。
在“联”的广度上,除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21个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而且职责分工明确。
在“联”的深度上,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相关市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去年8月16日,市政府召开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第一次会议,各县区分管负责人、各县区人民法院院长,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破产管理人协会负责人和破产管理人代表参加,沭阳县政府、市税务局、泗洪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还就联动机制的构建分别作交流发言。”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赵振亚介绍说。
当然,最重要的是“联”的力度。一年多来——
各县区相继下发文件并加快推进,实现了“府院联动”机制市域全覆盖。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宿迁市市区破产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明确市财政局和宿豫区、宿城区采取年度差额补齐的方式,定期向已有基金中注入财政资金,确保基金规模不低于万元;泗阳、泗洪、沭阳三县也相继出台破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破产专项资金规模均为万元。破产专项基金制度实现市域全覆盖。
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湖滨新区管委会就江苏清晨木业有限公司、江苏佛蒙特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问题进行会商,及时导入破产程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市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办公室的要求,召开专题会办会,稳妥解决了江苏亿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香水湾居民小区主体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问题;在宿豫区人民法院推进“翔盛”系企业破产中,公安、应急管理、金融等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招引企业对破产财产进行整体租赁并最终竞买成功……个案突破力度不断增强。
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强合作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的实施意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关于稳妥解决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相关问题的意见》,联合人民银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宿迁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协调联动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成员单位合作不断加强。
显然,这一“联”,联出了新力度。
“动”出配合度
“府院联动”,关键在“动”,看行动。
在宿迁两级法院不断推进“府院联动”机制落实的同时——
有单位“同频共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施“”工程,全面开展拟破产重组企业、“僵尸企业”排查摸底,建立兼并重组项目库,修订兼并重组项目认定办法和考核体系。今年上半年,全市共组织实施兼并重组项目35个,其中资产盘活类项目20个。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创新采取“固定回报+收益分红”资产联合收储模式,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助力开发区园区“腾笼换鸟”,创造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开发区园区转型升级、招商引资企业落户落地的多赢局面,仅今年上半年就已完成4家“僵尸企业”资产收储,投入资金2亿元,盘活闲置土地亩、厂房14万平方米。
有单位顺势而为。市人民检察院强化刑事挂案监督以及民事审判监督职能,严格审查防止“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拍卖、重组等形式逃废债务。市司法局在市律师协会建立了破产业务专业委员会,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教育培训,提高破产管理人的履职能力。
还有单位“精耕细作”。市民政局加强与法院等部门沟通对接,对法院处置企业破产工作中出现的生活困难人员,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城乡低保、临时性救助、专项救助等相关救助范围,努力实现“凡困必救”。今年上半年,全市临时性救助累计支出.98万元,惠及困难人员人次。
……
显然,这一“动”,动出了配合度。
“合”出高质量
“府院联动”,本质是“合”,协调合作实现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一年多来——
“府院联动”,加快了“僵尸企业”市场出清的速度。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件。破产案件收案数近5年来平均增长率达47%。其中,仅“府院联动”机制建立的一年多来,先后有家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较同期增长%,余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府院联动”,形成了重点企业脱困的良好外部环境。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我市依法处置和挽救一大批陷入困境的重点企业。“翔盛”系企业在法院和公安、安监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破产不停产,成功招募投资人,并由宿迁银保监分局推动提供商业贷款,实现涅槃重生;协调推进市公交二公司开展预重整工作,成为全市法院受理的首例预重整案件;集中会办绿陵集团职工社保、医保缴纳问题,政府组织参与资产竞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泗洪县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成为“府院联动”审理破产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的典范,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府院联动”,完善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配套措施。推动破产审判机制不断完善,相关经验做法被市委《工作简报》全文刊发,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到宿迁专题调研破产审判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宿迁破产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破产专项基金实现市域全覆盖,为无产可破企业的处置工作提供财政支持;“僵尸企业”化解意识增强,成员单位履职主动性不断提高,企业兼并重组“”工程、闲置厂房使用管理及低效利用土地处置办法、涉及企业破产的矛盾化解和维护稳定“四项工作机制”等一批制度、机制迅速建立并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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