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下午,泗阳县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泗阳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治国主持发布会,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培彦对我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县融媒体中心、宿迁日报泗阳记者站、电子政务中心、泗阳政务、多彩泗阳等9家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泗阳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经县政府十七届四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自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办法》规定城区西安路、成子湖公路大桥、泗水大道、泗塘河、京杭大运河合围的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桥、河流)为禁止燃放区,除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外,其它时间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初一两天的烟花燃放,沿街店铺必须自备鞭炮箱,居民燃放烟花应到小区内设置的集中燃放点;全县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地,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和高铁商务区内,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附近二百米范围内,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商业街(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以及附近一百米范围内林地、木业企业等重点防火区域,全年禁止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除上述禁燃区以外的区域和地点为限制燃放区域,禁止在中考、高考以及国家公祭日期间、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每日的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农历除夕、正月初一不限)燃放烟花爆竹。
发布会上,与会媒体记者就禁燃区域、如何落地落实《办法》等内容进行了提问。
泗阳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颜会:我们看到本次划设的禁燃区范围几乎将主城区全部涵盖在里面,为什么要实施这么大范围、相对严厉的烟花爆竹管控?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培彦:我县自去年开始已在众兴路、淮海路、解放路和泗中路合围的区域实施了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工作,今年工作思路原本是逐步扩大禁燃范围,但在对社会征求意见和组织讨论时,群众和代表对全面禁燃的呼声很高,鉴于此,我们也结合市区办法,将城区西安路、成子湖公路大桥、泗水大道、泗塘河、京杭大运河合围的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桥、河流)划设为禁燃区。但我们在市办法基础上有所放宽,仍保留了除夕、初一两天不限燃放,给大家保留一定的烟火气节日气氛。
在对《泗阳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进行街头采访时,市民们对于《办法》的实施,都表达了支持赞许的态度。
市民邢炜:挺好的,城区本来就应该禁燃嘛,因为要不然空气太差了,还有就是在城区的话人员比较密集,万一发生事故的话伤亡很大,而且烟花爆竹完全可以用网络上的很多,各种各样的声音啊,包括其他的方式来进行庆祝,不一定非要用实体的烟花爆竹。
市民刘家国:支持支持,这办法好,老百姓又省钱,影响又好,又不污染环境,少(着火),对老百姓的安全是安全的。
市民顾海英:挺好的,肯定支持,平常大范围都放的话,肯定对环境污染这方面肯定是有影响的,为了大家好的环境嘛,还是蛮好的。
市民喻德超:我支持,在泗阳来说,小区里面应该不能给放,容易引起火灾,很危险。
让我们倡议:从自身做起,主动拒绝购买烟花爆竹,主动拒绝燃放烟花爆竹,主动劝止亲友燃放烟花爆竹,共同构建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大家一起来遵守,一起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