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人,中秋将至,禁燃禁放不能忘

                            

中秋节即将来临

请大家不要忘记“禁燃禁放令”

不管是春节、元宵节

还是中秋节……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近日

泗阳县2名市民因违反禁燃禁放规定

被依法行政处罚

8月31日11时许,泗阳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新城时光印象小区附近巡逻时,发现市民胡某某、王某某在小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处以元罚款。

针对以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在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同时,也对该小区物业公司未履行劝阻、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进行提醒并通报至县物管办。

中秋节将至,为有效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切实防范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并积极举报违规燃放和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警方提醒:在限放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元至元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若造成灾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泗阳县烟花禁限放区域和时间

禁燃区域

▲城区东至省道,南至意杨大道—上海南路—京杭运河,西至国道—省道,北至徐盐高铁合围的区域内(含以上道路、铁路、桥、河流)为禁止燃放区。

禁燃时段

▲除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外,其他时间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其他禁燃要求

(一)全天候禁燃地点

1、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以及附近一百米范围内;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地以及附近一百米范围内;

3、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附近一百米范围内,公共停车场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和高铁商务区内;

4、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附近二百米范围内;

5、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商业街(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附近一百米范围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以及附近一百米范围内;

7、林地、木业企业等重点防火区域及附近二百米范围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其他限燃区域和时间

1、中考、高考以及国家公祭日期间;

2、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3、每日的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但农历除夕、正月初一除外。

(三)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要求

1、不得向烟花爆竹零售点、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建筑工地、树木、河道、公共绿地、地下管网、窨井等投掷烟花爆竹;

2、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内燃放或者从建筑物、构筑物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3、不得在公共车辆、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燃放烟花爆竹;

4、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5、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

少一处燃放

多一片蓝天!

少一点噪音

多一份舒心!

共同为欢度佳节

创造一个安全、欢乐的社会环境

审批:汪妮

原标题:《

泗阳人,中秋将至,禁燃禁放不能忘!》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pz/3930.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