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而最有力量地帮助妇女维权莫过于手握法律利器。6月1日起,《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对于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而言,无疑是一件令人欢欣鼓舞的大事,而对于全省万妇女来说,好比又多了一道自我保护的“护身符”,更是一件令人安心和开心的好事。此次实施《条例》,积极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充分回应广大妇女新时代发展的新期待,既有从无到有的创新之举,也有对已有工作经验的巩固和提升,亮点和看点频出。
反家暴工作机制:
为受暴妇女撑稳抗风挡雨“保护伞”
早几年的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家暴”的剧情像噩梦一样成为观众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而家暴除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的,实际生活中还有如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等经济控制,这些也都在家暴范畴之内。
全国妇联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大约有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家暴,其中,95%以上是丈夫对妻子施暴,家暴导致的精神创伤产生抑郁自杀等极端行为时有发生,受害人甚至走上以暴制暴的犯罪道路。家暴家庭成长的孩子,容易留下影响终生的灰暗阴影,在未来自己的家庭生活中也可能崇尚暴力,成为新的家暴主体。尽管家暴发生在家庭,但早已不是家庭成员间的私事,不是清官也难断的“家务事”,而是涉及妇女人权的“公事”“国事”。
省妇联始终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反家暴工作。年,省妇联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这一制度被正式纳入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实施后,省妇联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努力把握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多方位开展宣传、多方面进行联动、多角度实行保障,积极探索反家暴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径。截至今年3月,全省妇联共配合公安发放家暴告诫书份,协助法院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份。年底,助力省公安厅出台家庭暴力警情处置现场执行标准。
为更好帮助各类家暴受害者,各级妇联“娘家人”不遗余力地进行创造性支招。南京市妇联联合公安、公证等部门合作开发手机新应用“公证云”,通过下载移动公证APP,记录、医院证明文件、受暴伤情、录音、录像片段等,通过云平台存储,以此作为诉讼中的呈堂证供,为受暴人低成本固定证据开辟绿色通道。常州市妇联开启社会化庇护新模式,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与快捷连锁酒店签订“家庭暴力社会庇护点”合作协议,引导职能部门、爱心企业、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单位和维权志愿者等共同促进家暴危机解决。无锡市妇联联合当地法院共同设立反家暴救助金,制定《反家暴救助金管理使用办法》,并委托公益组织设立专项账户管理,定向援助因家暴受到伤害的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帮助她们解决基本生活、医疗困难及因诉讼、执行而产生的费用。盐城、徐州等市妇联联合公检法司民政等部门通过建立十项机制、分色发放告诫书等举措保障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
新实施的《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在反家暴方面考虑得更细致。例如第50条第2款规定,女性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患重病的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特殊保护。之所以这么规定,是因为这些家庭弱势群体在行为、诉讼、表达和自我保护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欠缺,主动求救或维权能力受到很多因素制约。比如,女童不懂、不敢、不会去求救和报警;再如,老人则害怕失去生活来源或者担心遭致更严重的暴力。
此外,《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51条第1款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等易发现家暴线索的机构有家暴强制报告义务。这一规定,释放明确信号: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就业性别歧视约谈机制:
让女性安心响应“全面两孩”
“奶爸原本享受15天护理假,再加上新增的5天育儿假,意味着男方至少有20天假期,可以与女方一起分担育儿责任。”省妇联权益部负责人介绍,“全面两孩政策下,缓解女性来自家庭和职场的双重压力,江苏带头进行创新尝试。”《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在女方产假期间,鼓励男方所在单位安排男方不少于5天的共同育儿假。
“全面两孩”政策放开以来,“生了孩子谁来带”成为很多家庭的困扰。受传统观念影响,不少家庭里,生育和养育的压力完全由女性承担,由此引发的家庭纠纷并不少见。同时,女性由于“四期”等特殊的生理原因,可能导致其人力资本的折旧和生产力下降,给用人单位带来一定的用工损失,女性的职场竞争优势因此受到影响。
省妇联专项调研发现,受调查的已育二孩职业女性中,50%左右的人表示生育二孩对就业和职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而伴随着二孩生育小高峰的到来,妇联系统接待的来信来访中,女性因性别遭受就业歧视的权益受损案件占比呈上升趋势。
“‘共同育儿假’是倡导性而非强制性规定,但这一规定传递出来的社会文明信号强烈而明确。”省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说,经营好一个家庭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付出,此次实施的“共同育儿假”是《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男方护理假之外的单独规定。如果“共同育儿假”能得到充分落实,从眼前看,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家庭的和谐;从长远看,用人单位无论招男招女都要承担一定生育成本,可能会抵销女性在应聘时的部分劣势,有助于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条例》还特别对孕期女职工保护创新性地建立协商制度。一方面希望用人单位给予怀孕女职工更多的制度关怀,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女职工离岗休息,安心养胎;另一方面,也不希望过分加重用人单位负担,双方在协商基础上解决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孕期妇女的权益。
而针对就业性别歧视问题,早在年4月,省妇联、省人社厅即联合出台工作意见,规定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的各类专项检查中,加入女性就业权利、劳动权益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内容,适当时候可请妇联干部联合检查,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责令改正等措施。本次《条例》将这一做法予以固化,明确人社部门可以会同妇联、工会约谈侵犯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可以向社会公布。
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省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心专家许利民认为,不论约谈机制还是“共同育儿假”,都是帮助女性减压,是对女性的一种尊重和关爱。特别是“共同育儿假”,能直接减轻女性的心理压力和育儿负担。刚刚经历过生产的女性,丈夫能在身边细心呵护和陪伴,是一种巨大的安慰和心理支持,对增进夫妻感情、促进家庭幸福有巨大的积极效果。她认为,江苏作为全国人均GDP名列前茅的省份,不仅要做经济强省,在家庭建设和社会文明方面也要走在全国前列。
妇女议事制度:
基层社会治理中彰显“她言堂”力量
年,宿迁市泗阳县八集乡妇联联合乡人大召开女人大代表议事活动,议题分别是解决孤儿理发、洗澡费用及镇区农贸市场管理三件事。据了解,该乡妇联经过一年来的妇女议事工作实践,探索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完整的妇女议事程序和议事台账。
这是我省一万多个基层妇女议事会中的一个缩影。从年推广泰州姜堰娄庄妇女议事至今,我省妇女议事会已实现社区基本全覆盖。
特别是年之后,省妇联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妇女议事制度的意见》,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打造出一批特色工作品牌。比如苏州周庄的“吃讲茶”、无锡的“百姓客厅”、镇江的“妇女圆桌议事会”等。年,南通海门市海门街道海南社区开展“她言堂”妇女议事工作试点,形成妇女议事“”运作新机制,在农村地区具有较强的推广性。“3结合”明确“议什么事”,将议事内容与妇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相结合,与党政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妇女群众日常反映相结合;“4层面”明确“谁来议事”,从“社区两委、妇联干部、社团领袖、妇女群众”4个层面调集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多元行动者;“5常态”明确“怎么议事”,开展集中议事、现场议事、上门议事、接待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