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方蓝字
泗阳县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实现。现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泗阳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守静,男,年8月9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50809****,汉族,住泗阳县众兴镇锦都豪庭12号楼7单元室。
执行依据:()苏执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元。
悬赏条件:对知情人提供线索并经泗阳法院核实后,依据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予元作为奖励。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能执行到位的,给与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
悬赏期限:年3月14日0时起至年3月13日24时止。
举报-、。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
被执行人:张军美,男,年3月22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50322****,汉族,住泗阳县新袁镇于湾村九组。
执行依据:()苏民初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额:元。
悬赏条件:对知情人提供线索并经泗阳法院核实后,依据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予元作为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
悬赏期限:年3月14日0时起至年3月13日24时止。
举报-、。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
编辑
徐子涵
校对
薛宇
审核
胡彦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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