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2时,宿城法院副院长朱洋带队,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赶赴宿城区屠园乡要道村,对被执行人王某所有的90多亩水稻进行强制收割抵债,并邀请人大代表、检察官现场监督。
原来,这近百亩水稻地的主人,是泗阳县的“老赖”——王某。2年前,王某来到宿城区屠园乡,承包了乡政府的余亩土地种植养殖,截止年上半年共欠乡政府租金合计元。
在这期间,王某一直找各种借口拖欠不还。无奈之下,年3月,乡政府将王某告上法庭。
案件在审理阶段,双方当事人经法院调解自愿达成和解,王某于年7月15日前付清欠款。到期后,王某并未按照调解协议主动履行义务。乡政府于今年8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谁想到,王某竟然丢下承包地里的水稻逃之夭夭、下落不明。为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宿城法院执行局决定对“老赖”名下已经成熟的90多亩水稻依法强制收割,变卖所得款用来偿还欠款。
为防止执行现场不明人员妨碍执行,执行局提前联系了屠园派出所民警协助。
6台收割机经过6个多小时的艰苦奋战,收割水稻公斤,经现场竞价最终变卖.4元抵偿被执行人部分欠款。
来源:宿城区人民法院
宿迁中院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