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2年第

泗阳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实现。现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泗阳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倪绍举,男,年3月8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50308****,汉族,住泗阳县来安街道姜丰居委会前倪组19号。

执行依据:()苏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74元。

悬赏条件:对知情人提供线索并经泗阳法院核实后,依据该线索拘传被执行人的,给予元作为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年10月9日零时起至年10月8日二十四时止。

举报。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年10月9日

编辑

徐子涵

校对

薛宇

审核

胡彦壮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p/3139.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