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徐宿淮盐铁路,今年12月15日建成通车,该项目开启了宿迁高速铁路时代,将大大缩短宿迁与国家主要城市的时空距离。2、积极推进合宿新铁路前期工作,力争年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使宿迁成为高铁十字交叉口的重要节点城市。合宿新铁路(新沂至宿迁段)与徐宿淮盐铁路(宿迁至淮安段)共同构成京沪通道的一部分。3、新沂-沭阳-淮安铁路、新长铁路及宿淮铁路扩能改造也已列入我省铁路网规划,新淮铁路的建设将实现沭阳县的高铁梦。4、加快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境内铁路货运通道,提升区域铁路货运能力。此外,我市还规划了南京-宿迁城际铁路、连云港-宿迁-蚌埠铁路(这两个项目已列入《江苏省轨道交通“十二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实现淮海经济区核心城市与长江经济带的快速对接。推进内河集装箱码头建设,将运河宿迁港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重要的内河集装箱集散中心,促进水运集装箱发展。同时,利用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和宿连航道的规划建设,发展依托京杭大运河和长江航道的江河联运、依托宿连航道的河海联运以及依托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的铁水联运,完善集疏运体系,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根据《宿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间稿)》,轨道交通系统制式主要在轻轨、跨座式单轨中选择,规划近期建设1号线一期(三台山公园至宿迁站),2号线(宿迁东站至光电产业园);远期建设1号线二期(宿迁站至江苏财茂城),3号线一期(耿车客运站至江苏财贸城);远景建设1号线三期(江苏财贸城至田头),4号线(汽车东站至宿迁中学),R1沭阳市域线,R2泗阳市域线。
沭阳县第四实验小学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
在建徐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沭阳县第四实验小学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沭发基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沭阳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江苏沭阳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沭阳县临港大道南侧、规划四路东侧地块。
2.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平方米,包含A区行政楼体育馆、B区实验楼教学楼、教学楼图书楼、食堂、门卫、电梯、临时用电、围墙、道路、铺装、照明及广播、灌溉给水、室外消防、室外给水、室外雨污水、雨水收集系统、室外充电桩、供配电、运动场及室外弱电预埋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的监理。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年5月,建设周期: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城建档案馆及监理缺陷责任服务期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万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期支付工程监理费用,监理的工程完成50%,支付工程监理费的30%;监理的工程完成80%,付工程监理费的20%;工程封顶,付工程监理费的1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整理装订整齐交付招标人及城建档案馆后,支付监理费的20%;每次付款按已完工程造价×中标费率支付;余款在全部工程审计结束后,且工程验收合格满24个月后无监理缺陷责任30日内按工程审计结算价一次性付清(无息)。注:因施工工期顺延和发包人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增加的,监理费及相关服务报酬不予增加,委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沭阳县第四实验小学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2.10招标人设定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最终结算价的1.1%。
3.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是□否
5.投标人资格要求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5.3.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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