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元天泰公司沈大金非法集资案件的资金

根据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规定,泗阳县成立了处置华元天泰公司(沈大金)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核实等工作。为了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清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清退时间:资金清退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七日后启动;

2.清退对象:华元天泰公司(沈大金)非法集资案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前期身份申报登记并经核实确认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3.清退基数:以各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实际损失为清退基数,实际损失是指投入的金额扣除已经领取(收回)的金额;

4.清退比例:用于清退的集资款为万元(包括实物资产变现资金),实际损失总额为万元,清退比例为24.45%;

5.清退方式:本次清退资金转账至受损集资参与人前期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内;

6.特别提示:本次资金清退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确定统一清退比例。如因登记的收款银行账户等信息有误导致转账失败的,后期将继续核实信息后再次转账。

由于本次资金清退涉及人数众多且存在跨银行转账情况,资金到账可能需要一定时间,请资金清退范围内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耐心等待并随时查询资金到账信息。

如有疑问或者咨询,请于年8月7日前(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专用咨询、

现场接待地点:泗阳县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泗阳县北京东路66号)。来现场咨询人员,须严格落实泗阳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泗阳县部分乡镇(街道)

众兴街道-

来安街道-

城厢街道-

卢集镇-

王集镇-

泗阳县处置华元天泰公司(沈大金)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

年7月31日

编辑

徐子涵

校对

薛宇

审核

胡彦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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