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泗阳县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刚出台的《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政策解读。
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解决此项工作中制度体系不健全、奖惩机制有待深化等亟需完善事项,年初,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工作被列为全县深化改革创新事项之一。县行政审批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县工作实际起草了本《办法》,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意见,对《办法》进行了完善,目前已正式下发,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分六章,共二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文件出台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遵循原则等,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含义及与其相关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进一步进行了阐述,明确了各行业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以及报送信用信息的平台。
第二章“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并对基本信息、惩戒信息、奖励信息和承诺信息分别作了详细的说明,规定了上报信用信息的时间、流程、渠道。
第三章“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明确了需要公开的信用信息及公开时间,并要求将这些信用信息运用到日常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去,根据信用信息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进行差别化管理。
第四章“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将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守信和失信的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进行奖励和惩戒,并以“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来标识,进入“红名单”的处处便利,进入“黑名单”的处处受限,对主动进行信用修复的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在规定时间内撤销对其联合惩戒措施。
第五章“责任追究”规定了对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提供虚假信用信息和行业监管部门公开虚假信用信息等情况依法追究相关纪律及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明确该《办法》解释权限,并明确了施行时间。
发布会上,媒体记者就《办法》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相关提问。
泗阳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吴斯(我是县融媒体中心的记者,我想请问一下魏局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的是哪些活动谢谢。)
泗阳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军(广义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主要是指涉及到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具有公有性和公益性的交易活动。狭义上讲是一个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产权交易以及其他事项集中的交易活动。)
(泗阳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颜会编辑/庄密徐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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