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6日讯高考志愿填报在即,记者6月15日从宿迁市教育局获悉,近日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年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乡村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进行安排。今年宿迁沭阳、泗洪、泗阳三个县共计招收名乡村定向师范生。
据了解,我省共安排年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计划人,其中本科人,五年制专科人,涉及12个设区市、53个县(市、区)。本科乡村定向师范生分别由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扬州大学、南通大学、盐城师范学院和淮阴师范学院等7所院校组织培养,五年制专科乡村定向师范生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培养。
今年宿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人,其中沭阳县90人、泗阳县90人、泗洪县人,专业涵盖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历史学、思政教育、地理科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等学科,分别由江苏师范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扬州大学、盐城师范学院和淮阴师范学院等6所院校培养。
据介绍,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管理,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培养层次为4年制本科,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执行本二批次最低省控线,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凡参加年高考的考生,生源以县(市、区)为单位“本县报本县”,即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定向志愿。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定向师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与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综合成绩按培养院校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毕业时各县(市、区)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40%方法计算。各县(市、区)确保到乡村学校工作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符合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的,毕业到岗3年后,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在学习期间所缴的学费。沭阳县、泗阳县和泗洪县均在省定学费补偿范围。
服务年限上,定向师范生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毕业当年及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服务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县(市、区)域内乡村学校之间流动。(记者王国康)